黑龙江中远商品电子交易系统是一款功能非常强大的实盘交易客户端;它是由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推出的,软件拥有下单撤单,图标工具、行情查看、相关资讯、委托交易等功能;并且采用了现货竞价的模式,现货挂牌交易模式的阳光业务,可通过银监会,软件公司全盘托管交易后台数据,在阳光业务、阳光平台、阳光交易的经营策略等!
公司简介
黑龙江中远农业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经黑龙江省政府正式批复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交易中心依托黑龙江省丰富的农业资源,贯彻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金融保险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是由日月同辉集团控股打造的旨在面向黑龙江全省、辐射东北三省、服务全国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设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在黑龙江省政府和绥化市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交易中心注册地为绥化市明水县,平台运营中心定于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
交易中心是黑龙江省政府正式批复的阳光平台,采用现货竞价模式和现货挂牌交易模式的阳光业务,并通过第三方银监会或软件公司全盘托管交易后台数据,在“阳光平台、阳光业务、阳光交易”的三阳光经营策略的指引下,交易中心坚守合法、合规经营的基本要求。
结合黑龙江省丰富的资源优势、规模优势、政策优势等,交易中心依托日月同辉集团现有成熟技术、综合实力和行业技术优势,以互联网为依托,以金融服务实体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优越的国家政策支持、雄厚的资本实力支撑、完善的企业经营体制、首创的三阳光经营策略、卓越的运营团队,将助力交易中心的健康建立发展,促进交易中心的发展和繁荣。
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打造了如同所在地——哈尔滨市一样的坚强、倔强的性格,团队中汇聚的都是金融业内高素质、高技能的精英。他们恪尽职守、严格律己,彼此友爱互助,将中远视为了自己的第二个家。
中远员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我中远合规、合法经营的第一保证。员工意气风发、沉着干练的形象预示着中远成熟、健康发展的辉煌前景。公司本着高素质、高道德的标准持续招募人才,组建了一支德艺双馨的团队。在这个充满了机遇与挑战的地方,谱绘着他们每个人的心中的蓝图。这样一支具有一流的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的企业,激励着全体员工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的将中远做优、做大、做久、做强。
公司环境整洁、优雅,舒适的办公条件给了每一位走进中远的有识之士一份安心和归属的体验感。
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一如既往地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以“服务实体经济、创造客户价值”为目标,规范运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带动包括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商务服务、物流仓储、流通加工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黑龙江省乃至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文化
创造健康、良性发展的贵金属交易市场。执着、进取、开拓。打造联通全国、辐射亚太的经济中心枢纽。交易中心把获得国际金融话语权作为奋斗使命!
经营理念: 恪守诚信 稳扎稳打
服务理念: 客户至上 专业高效
风险理念: 了解客户 把握市场 荣辱与共 肯抓时机
人才理念: 拼搏创新 追求卓越
我们有着优秀的管理团队、完善的服务体系。研究团队由多名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组成,有着丰富的投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当前市场最新动态并为客户提供精准的交投策略。
凭借着丰富的国内外投资经验、强大的市场分析能力,以独特的运营思路,超前的远景规划,将国际上先进的商品投资模式结合国内国情,开发出新型现货商品的投资模式,在中国现货商品投资行业的发展道路湖北鼎隆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充分把握国内大宗商品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凭借完善、细致、人性化的服务体系,力争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构建现代商品交易流通新体系;
企业愿景 推动商品交易标准化、电商化、金融化;
推动大宗商品定价人民币时代的形成。
公司优势首页 > 关于我们 > 公司优势信誉优势
(1)国内唯一获批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市场执照,国家工商局监管,信心保证;
(2)公平实时的汇率,结算清晰;
(3)与银行深度合作,签署第三方资金存管协议,资金安全有保障;
(4)实现多家银行跨行存管,省时省心,更便捷。
投资优势
(1)低手续费,获利更容易;
(2)低风险,高收益任您选;
(3)低门槛,投资更灵活;
(4)双向交易,升跌均可获利;
(5)投资便捷。
平台优势
(1)独家最新电子平台交易,下单方便快捷;
(2)分析图表,预测行情;
(3)交易稳健,不二之选;
(4)操作简便,得心应手。
服务优势
(1)业内唯一获国家工信部批准全国客服中心96022为您365天x24小时不间断服务,更及时,更放心;
(2)规定时间内出入金即时到账,灵活资金运转;
(3)讲师讲解,更快学习;
(4)专家咨询,解答疑问。
交割中心优势
(1)国内唯一拥有完善的现货交割中心,即时订货,实时交割,回购便捷;
(2)符合国家贵金属标注,投资收藏最佳选择;
(3)10000余平米交割中心,多家知名品牌入驻,款式齐全,品质保证,任您挑选;
(4)地处长三角中心,四通八达,交通便捷,致力打造长三角贵金属物流中心。
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竞价交易业务的正常进行,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交易商管理办法》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大宗商品竞价交易提供交易、结算、交收和信息等市场管理、中介服务。
第三条 竞价交易包括竞买交易和竞卖交易。竞买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交易中心竞买电子交易系统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竞买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竞卖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交易中心竞卖电子交易系统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向出价最低的应价者采购所需商品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 申请发起竞价交易的交易商称为委托人,发起竞买交易的委托人称为销售委托人,发起竞卖交易的委托人称为采购委托人。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商称为竞价人,参与竞买交易的竞价人称为竞买人,参与竞卖交易的竞价人称为竞卖人。竞价交易成功后的双方称为买方和卖方。
第五条 交易中心、交易商、指定交收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竞价标的及交易商资格
第六条 竞买标的是指销售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置的商品。竞卖标的是指采购委托人拟通过交易中心竞价交易系统购买的商品。
依照国家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商品,在竞价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 竞价人须具备与竞价商品相关的经营资质。竞价人登陆交易系统参与竞价的,视同认可竞价公告中所公示的事项和要求,自行承担可能面临的交易风险。
第八条 委托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的竞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价。
第九条 竞价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价,不得与其他竞价人相互串通、恶意压价等,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第三章 竞价交易流程
第十条 竞价交易实行申报制。委托人提交给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商品申报表》即为委托人的竞价申请。
申请竞买的商品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销售委托人应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
第十一条 《竞价交易商品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竞价方式、竞价商品的品名、品牌、质量、生产时间、竞价数量、最小交易量、竞价日期、起报价、报警价、加价/减价幅度、交货地点、交收方式、交收起始日、最后交收日等。
加价/减价幅度是指每次报价变动的最小值。
报警价是指委托人设定的竞买最高价或竞卖最低价,竞买人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竞卖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第十二条 委托人须对其提交的《竞价交易商品申报表》内容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人提交的竞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拟定竞价公告的具体内容和相关事项,并通知委托人确认。委托人确认后不得再提出修改,同时应向交易中心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竞买交易中销售委托人以交易中心《注册仓单》货物作为标的物,则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 竞价公告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二个工作日。委托人对竞价公告的方式和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可由委托人和交易中心另行商定。
竞价公告内容应包括:竞价商品的标的号、品名、品牌、质量、生产时间、竞价数量、最小交易量、竞价开始时间、倒计时起始时间及时长、起报价、加价/减价幅度、交货地点、交收方式、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等。
第十五条 委托人在竞价交易开始前撤销竞价申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交易中心。
第十六条 竞价人参与竞价交易时,其交易账户中应存有足额资金,用于支付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如竞价人资金不足,将不能参与交易。
第十七条 竞价交易实行倒计时制。 即所有竞价人对竞价商品在规定倒计时内不再提出任何新的报价,则该交易商品的竞价交易结束。在倒计时内,当有新的报价时重新开始倒计时。倒计时起始时间及时长按公告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竞买交易流程:
竞买人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对竞买商品进行竞价。竞买人报价应在起报价的基础上按最小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增加价,电子交易系统接受报价后不可以主动撤单。电子交易系统取当前最高的报价为最新价,不接受小于或等于最新价的报价。当有更高的报价时,前一报价自动失效。
在规定的倒计时内无人继续加价,竞买交易结束,最新价即为成交价,买卖双方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撤销电子合同。合同自成交之时起生效。
第十九条 竞卖交易流程:
竞卖人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对竞卖商品进行竞价。竞卖人报价应在起报价的基础上按最小减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减出价,电子交易系统接受报价后不可以主动撤单。电子交易系统取当前最低的报价为最新价,不接受大于或等于最新价的报价。当有更低的报价时,前一报价自动失效。
在规定的倒计时内无人继续减价,竞卖交易结束,最新价即为成交价,买卖双方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撤销电子合同。合同自成交之时起生效。
第二十条 竞价交易电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竞价商品的标的号、品名、品牌、质量、数量、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格、货款及支付方式、交货地点及交收方式、违约责任等。第二十一条 竞价交易成功后, 电子交易系统将按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冻结买卖双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扣除交易手续费,同时释放所有竞价不成功的竞价人的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 竞价交易期间未成交的商品,委托人可向交易中心申请再次组织竞价交易。
第四章 结算与交收业务
第二十三条 交易中心为竞价交易的交易商提供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服务。交易中心结算采用“一收一付,先收后付”的方式。
第二十四条 交易中心对每一个交易商实行分账管理, 为每一个交易商设立交易账户。交易中心根据竞价交易结果和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对交易商的履约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收货款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
第二十五条 交易中心实行每日结算制度。每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对交易商履约保证金、货款及其他款项进行结算。当日结算完成后,交易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得相关的结算数据。若交易商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在下一工作日上午 9 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结算部提出。如交易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交易商已认可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第二十六条 竞价交易可通过交易中心办理货物交收,也可由买卖双方自行办理货物交收。竞价交易的交收应当按交易中心竞价公告规定和电子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自行办理货物交收的, 买卖双方需在完成货物交收后书面通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据此释放买卖双方的履约保证金。买卖双方因交收发生纠纷的,应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 通过交易中心办理货物交收业务的,买方被冻结的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对应的交收货款,参与交收结算。在交收起始日之前,买方的交易账户中应有支付竞价商品货款的足额资金,卖方应向交易中心提交足额有效的注册仓单》或《提货通知单》。
交收起始日,交易中心向买方转交交易中心注册仓单的《提货单》或由卖方签发的《提货通知单》。
在最后交收日结束时,买卖双方须完成货物交收手续,卖方须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买方。交易中心按竞价公告规定及电子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释放卖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买方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数量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存有异议的,须在最后交收日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并提请交易中心指定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买方对交收商品无异议。
第五章 异常情况处理
第三十条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中心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交易商出现结算、交收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交易商违反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其相关规定,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即将产生重大影响;
(四)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况。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交易中心可决定采取暂停竞价交易、调整竞价交易时间、取消竞价交易结果、限制出金等紧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 交易中心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时,应及时公告,并报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因交易中心在市场异常情况下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的后果,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安装方法
1、下载文件找到"Setup.exe"双击运行,进入软件安装向导界面;
2、进入软件向导界面,进入下一步;
3、文件安装默认位置“C:Program Files (x86)zysppmesactualTraderClient”,点击下一步;
4、文件默认保存名字“zysppmesactualTraderClient”,点击下一步;
5、选择文件附加任务,点击创建桌面快捷方式;
6、准备安装,点击安装;
7、文件安装完成,点击完成;
使用方法
1、进入软件,出现下图登录界面;
2、需要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软件;
更新日志
黑龙江中远商品电子交易系统是黑龙江中远商品交易中心推出的实盘交易客户端,拥有行情查看、下单撤单、委托交易、图标工具、相关资讯等功能,有需要的赶快下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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